武汉建筑装饰协会职能部门和专业分支机构工作内容与责任
一、职能部门工作内容与责任
(一) 综合管理部
1、组织行业调研,制订行业发展规划。
2、负责会员入会申请、登记手续的办理,会籍及会费的管理。
3、负责企业资质增项申报责任和升级的初审以及上报审批工作,做好家装行业企业准入资格的上报审批工作。
4、组织开展评优、先活动,做好“三优”、优质工程的评比,协调管理各专业委员会的评比活动。
5、负责协会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和会员办公会的组织、联络及各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。
6、负责与中装协和各地方协会的联络和交流。
7、负责起草和制订协会各项工作制度,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,制订行业自律规范和行为准则。
8、负责人事、财务、车辆、文件、档案等各项日常行政管理工作。
9、承办会长、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 教育培训部
1、负责行业培训计划的制订与落实。
2、负责项目经理、建造师、五大员、监理、职业技能的培训及管理。
3、组织开展设计、报价、施工组织设计、工艺管理、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。
4、建立培训档案。
5、负责与省市建设培训管理部门的联系及办理相关工作。
(三) 行业发展部
1、负责调查、了解、收集、分析行业信息,制订行业发展规划,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建筑装饰市场管理的有关法规。
2、负责组织对各类建筑装饰、机电设备安装、幕墙工程材料、产品的认证。
3、负责协会会刊、会讯、网站等宣传工作。
4、负责与会员单位、政府主管部门,其他社会组织建立联系沟通渠道,组织相关交流活动。
5、协助会长、秘书长做好各专业委员会的协调工作。
二、专业分支机构工作内容与责任
(一) 家装专业委员会
1、在武汉建筑装饰协会领导下,贯彻落实协会工作任务和目标,执行相关决定、规定和要求。
2、负责全市家装企业自律管理、服务、监理和发展工作。
3、组织开展家装行业评比、竞赛活动,以及规范服务和品牌创建工作。
4、组织举办家装展会、交流会、研讨会。
5、开展行业调研,提出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,引导行业诚信、健康、规范发展,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政策当好参谋。
6、负责家装行业企业准入与清出管理,受理家装企业准入资格的初审。
7、积极发展会员,不断扩大协会会员队伍。
8、负责家装投诉的受理,调整家装纠纷。
9、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、幕墙门窗专业委员会
1、在武汉建筑装饰协会领导下,贯彻落实协会工作目标和任务,执行相关规定、决定和要求。
2、宣传贯彻行业政策、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标准。
3、负责全市幕墙、门窗企业自律管理、服务、监督和发展工作。
4、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,适时开展幕墙、门窗行业的技术指导、技术交流、工程评审及产品推介等服务,拓展行业科技创新、制度创新,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。
5、为幕墙企业申办资质、生产许可证、行业论证等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。
6、加强与中装协幕墙工程委员会和其他相关协会的联系,积极开展境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,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。
7、深入调查研究,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状况,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度行业发展政策提出建议,当好参谋。
8、积极发展会员,不断扩大协会会员队伍。
9、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。
10、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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